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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思维---16非诉实验班《债权法》课程读书会纪实

时间:2017-11-29 点击:

 

台湾著名学者、汉语法域公认的法学大家王泽鉴先生的《民法思维: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》堪称民法学习宝典。2017年11月28日下午,法学院16级非诉实验班学生在B楼303教室举办了一场《债权法》课程读书会,围绕《民法思维: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》进行专题读书研讨。本次读书会由朱晶晶博士主持,康莉莹教授、于雪锋博士等教师2016级非诉实验班全体同学参与。

随后,16级非诉班董灵、周姝宁、潘峄、徐纯琦、魏金荣、卢丽宇等六位同学代表上台主讲,报告了自己对《民法思维: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》的读书感受。他们分别从“案例事实、问题及解答”、“历史方法与请求权方法”、“请求权基础”、“请求权与抗辩、抗辩权”“法律的适用”“解题的体裁、结构与风格”等方面切入,在分析具体内容的同时,表达了自己的一些见解体会并提出疑问。

 

在同学们的报告结束后,朱晶晶博士针对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,并告诉同学们要学习王泽鉴老师在书中提出的解决实例题的方法,重在法律思维的养成过程。朱老师通过展示树状图详细讲解了“上位规范与生活事实来回穿梭”的具体表现,让同学们更进一步了解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。

 

最后,康莉莹老教授和于雪锋博士进行总结发言。康老师向同学建议学习法学重在法律知识的积累与法律思维的培养。强调通过增设研讨会,给学生布置各类型课外作业来改进现有的传统法学教育,结合司法考试分析学生易犯的错误,增强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。于老师针对法学学习方法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,认为学生需要有自己自由独立的思想和观点,要有所创新,法律关系分析方法与请求权基础交叉使用,更多的探寻工具理性背后的价值理念。

 

 

本次研讨会,同学们积极热情参与,老师们耐心细致讲解学习用法律方法与思维模式去解决实际问题,初步领悟“谁可以对谁基于什么规定提出什么主张”这一基本的民法思维方法,是同学们本次读书会最大收获,也为同学们今后的学法之路打开了新的大门。

 

 

(撰稿人:鲁维峥  初审:康莉莹、朱晶晶  终审:李伟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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